广州联通工会职工六项互助保障计划
2019-7-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广州联通工会职工六项互助保障计划
序号保障计划名称疾病保障范围
1
广东联通济难解困互助会
44种重大疾病
2
广东联通困难员工应急
帮扶方案
44种重大疾病
3
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和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医院住院治疗
4
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5
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
保障计划
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之一
6
广东省总工会“住院二次医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医院住院治疗
六项互助计划保障内容
第一项:广东联通济难解困互助会
一、重大疾病资助金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会员因患4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发生意外住院治疗的,在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后,个人支付自付费用的%与个人支付自费费用的50%之和超过重大疾病资助金起付标准,可申请互助会的重大疾病资助金,超出部分给予%的补助。
会员在每个自然年度内享受重大疾病资助金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如会员进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的,其在当年享受的重大疾病资助金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二、重大疾病慰问金
会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患上述44种重大疾病,可申请互助会一次性的重大疾病慰问金,慰问金额为0.5万元。
三、因工致残资助金
1、会员因工致残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会员,可申请互助会每年一次性的因工致残资助金。
2、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会员每年一次性给予1.2万元补助;伤残等级五至六级(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会员每年一次性给予0.2万元补助。
互助会资助金的申请和补助在每年3月申请。
参保金额:费用共计元。其中市公司工会补贴元,个人缴费60元。
第二项:广东联通困难员工应急帮扶方案
一、应急帮扶对象
1、公司第三方员工(含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派遣和紧密型外包员工)因患44种重大疾病导致困难的员工。
2、因配偶和子女患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自杀或违反国家法规除外)、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困难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和第三方员工)。
二、应急帮扶资金
应急帮扶资金由省公司工会在系统工会帐户中列支和统筹管理。
三、应急帮扶金额
1、因患44种重大疾病导致困难的公司第三方用工员工,给予一次性慰问金元。
2、公司第三方员工首次患44种重大疾病在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后,个人支付自付费用的%与个人支付自费费用的30%之和超过重大疾病资助金起付标准,超出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金额为3万元。
3、因配偶和子女患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自杀或违反国家法规除外)、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困难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和第三方用工员工),给予一次性慰问金元。极其困难等特殊情况,经集体讨论(参照公司互助会资助审批流程),资助金额可不受此限制。
参保金额:免费。
第三项: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和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一、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期满续保,新参保人员实行30天免责期。参保费65元/份。
二、保障范围及标准
(一)保障范围:
1、住院计划的保障范围为在市社保经医院所进行住院治疗,以及其认定的异地就医住院治疗。
2、非因工伤病残计划的保障范围为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1级~4级)的参保职工。
(二)给付标准:
1、住院计划:(本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每次住院医疗费用-自费费用)×10%。
参保人跨免责期或保障期住院治疗的,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后,本计划按该次住院治疗期间的免责期后或保障期满前的保障期天数占治疗期总天数的比例乘以住院医疗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外个人自费费用,按标准计付保障金。在保障期满续保的,如给付标准有调整的,则分别以各自的保障期所占比例按标准计付保障金。
2、非因工伤病残计划: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级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4级元。
3、最高理赔次数为2次;累计给付患病补助金为1万元。
参保金额:费用共计65元。其中市公司工会补贴45元,市总补贴10元,个人缴费10元。
第四项: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
保障计划
一、保障期限
三年为一期,新参保人员执行天免责期。续保的自上一保障期满的次日起至保障期满日止。参保费元/份。
二、保障范围及标准
参保人在患病补助生效期间,经广州市三级医疗机构确诊,进行重大器官移植术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患有原发性恶性肿瘤、施行心脏支架介入手术、首次进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首次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或施行肾移植手术之一或以上的,可申请患病补助金元。
曾患过任何恶性肿瘤,在患病补助生效期内再患另一种类恶性肿瘤的,必须把病理切片送专家组确诊为原发性恶性肿瘤,方能申请患病补助。
上一保障期内患恶性肿瘤并领取了患病补助金或免责期内患病补助金的,在新的一个患病补助生效期内再患另一种类恶性肿瘤的,必须把病理切片送专家组确诊为原发性恶性肿瘤,方能申请患病补助。
上一保障期内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进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和心脏支架介入手术并领取了患病补助金或免责期内患病补助金的,重新参保后,曾患的该疾病种类不再列入保障范围。
参保金额:费用共计元。个人缴费元。
第五项: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一、保障期限
三年为一期,新参保人员执行天免责期。续保的自上一保障期满的次日起至保障期满止。参保费50元/份。
曾患过任何恶性肿瘤,在患病补助生效期内再患本计划保障范围内的另一种类恶性肿瘤的,医院专家组鉴定为原发性恶性肿瘤,方能申请患病补助。
二、保障范围及标准
参保人在患病补助生效期间,经广州市的三级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之一或以上的,可申请患病补助金元。
参保金额:费用共计50元。其中市公司工会补贴40元,个人缴费10元。
第六项:广东省总工会“住院二次医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一、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期满续保,每人每年95元。
二、保障范围
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被保障人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三、保障金额
住院治疗按统筹个人自付的70%领取,一个保障期内可领取两次;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按统筹个人自付的50%领取,一个保障期内累计领取一次;超过医保统筹部分和二次补偿报销部分分别按个人自付的60%和50%领取,在一个保障期内均可领取一次。
参保金额:费用共计95元。市公司补贴85元,个人缴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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