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海580万人都有的互助保障,快来查查
2017-11-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市总工会说,本市参加各类职工补助保障计划的人数已超万人,参保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互助保障计划包括在职职工住院保障计划、在职职工综合保障计划等。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输入自己的18位身份证号,就能查询自己是否享有互助保障补充医疗。
★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是酱紫的~
不过大家查到的保障计划及期限是因人而异的哦。
★那么,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究竟能保障哪些权益?来看看以下解读~
一、住院类1、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在职住院保障计划)2、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在职住院保障计划”和“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1、住院治疗、2、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3、门诊大病、4、家庭病床治疗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一年保障期限内,最高可获得4万元的保障金。3、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简称: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分A型和B型两种。A型为住院起付标准补助金,对个人自负的住院起付段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金,最高累计给付元。B型为住院天数补助金,在保障期内,可按住院天数每天补贴60元,最高天,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元。二、重病类1、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简称:特种重病保障计划)“特种重病保障计划”主要的保障范围有12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首次确诊患该计划所指的其中一类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者,即可向本会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最高1万元,最高可参保3份?2、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主要保障内容为: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并经住院治疗者,可向市职保会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最高1万元,最高可参保3份。女性生殖器官癌,是指子宫癌、子宫颈癌、输卵管癌、卵巢癌、阴道癌和外阴癌。三、意外类1、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障计划1、被保障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伤害日起天内身故或致残;2、被保障人因意外火灾造成本市范围内家庭房屋财产、生活必需品损失。当被保障人遭受以上任意一类伤害事故时,其中:(1)意外身故保障金或全额伤残保障金1万元;(2)按意外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伤残保障金;(3)火灾损失最高给付保障金1万元。最高可参保三份。2、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1、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伤害日起天内身故或致全残;2、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申请领取全残保障金前,医院鉴定伤残程度。意外身故保障金或全额伤残保障金每份为3万元。最高可参保十份。四、综合类综合计划分成A、B、C、D四种类型:A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分A型和B型、“特种重病保障”、“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六个保障项目组成。B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C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补助金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D类保障计划由“住院天数补助金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综合计划附加险此外,从年起,对参加《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还附加赠送“疾病身故保障”。参加《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在有效保障期内,因疾病发生死亡,可获得1万元“疾病身故保障金”。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职工参加几份《综合保障计划》,在其发生疾病死亡后,也只能领取1万元“疾病身故保障金”。★参保分为单位组织参保和社区组织参保,来看看具体如何参保?
一、在职人员单位参保凡“职保”职工和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从业人员由单位组织团体参保,(参保人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75%,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参加。)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参保材料、缴费凭证(贷记凭证、现金解款单、单位网上银行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北京西路号银发大厦5楼)办理参保手续。
二、退休人员单位参保凡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由单位组织统一参保“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参保人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75%。)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参保材料、缴费凭证(贷记凭证、现金解款单、单位网上银行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北京西路号银发大厦5楼)办理参保手续。
如退休人员是个人缴纳保障费的,可以通过养老金帐户代扣缴费方式办理参保。
三、在职人员社区参保1、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非正规劳动组织的职工;
2、本市破产、歇业企业的职工,且原单位已为他们缴纳“职保”到退休的对象;
3、向社保中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由职业者。
在每年6月,个人前往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道(镇)工会服务点申请,由社区组织参保。
四、退休人员社区参保从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或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以及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可于每年6月,个人前往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者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申请,由社区组织参保。
★职工保障金怎样给付?
通过单位组织参保的在职职工办理保障金给付,应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给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前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北京西路号银发大厦5楼)办理给付手续。
无论是单位参保的还是社区参保的退休人员,都应在出具医疗费用证明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后,就近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道(镇)工会服务点提出申请,办理给付手续。
通过社区参保的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参保手续的社区申请办理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