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常用化疗药物甲氨蝶呤
2017-8-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甲氨蝶呤
1、适用于各类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等效果较好。
2、对于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特别是非何杰金恶性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头颈部癌、卵巢癌、宫颈癌、睾丸癌、支气管肺癌、多发性骨髓瘤和各种软组织肉瘤也有疗效。
1、胃肠道反应:食欲减退最常见。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或肝硬变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尿酸血症性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尤以应用大剂量或长期口服小剂量后易引起明显骨髓抑制,甚或贫血或血小板下降而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后者有时为对本品的过敏反应。
7、在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1、肾功能不良患者禁用。
2、免疫不良综合症者禁用。
3、在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包括细菌和病毒等)及心肺肝功能不全时禁用。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使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
3、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mm3或血小板低于/mm3时不宜使用。
4、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
5、未准备好解救药亚叶酸钙盐、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和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
6、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易致严重副反应,须经住院并有可能随时监测其血药浓度时才能谨慎使用。
7、本品应避免人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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